5月22日下午,省高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主题教育读书班(第二阶段),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省委主题教育第六巡回指导组副组长李东山到会指导。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戴军主持学习。
会上,省高院党组成员、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夏君丽,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符铁虎,省高院党组成员、海南省纪委监委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德昌分别领学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部分相关内容。全体参会人员按照指定书目要求,进行了集中自学,认认真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萍、于泓,副院长张玉萍分别结合学习内容和分管工作实际,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努力做到惠民有感”作了专题研讨发言。
就如何以本次读书班集中学习为契机,不断加强理论武装,会议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用好读书班这个平台。举办读书班既是主题教育重要的学习研讨平台,也是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推动理论学习往深、往实、往心里走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利用读书班多思多想,把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结合起来,确保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全面落实。
二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个长期坚持、持续推动、不断深化的过程。要敏感于自己的不足,把加强学习、勤于思考作为跟上和适应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胜任工作的必由之路,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破解难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要统筹好工学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高度重视理论武装,每逢重大历史关头,都要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全党思想,每次党内集中教育也都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为全党团结统一奠定坚实思想基础。”要牢记“政治就是业务,业务也是政治”,坚持磨刀不误砍柴工,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深入学习中发现改进不足,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做到以学促行、以行践学。
省高院全体在家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全省各中基层法院院长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