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琼73执53号
申请执行人海口博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于文昊借款典当纠纷一案,海南国际仲裁院(2022)海仲案字第1445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定于2024年7月30日10时至2024年7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8/26)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于文昊名下位于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快速干道23公里处西侧新香缇假日4号楼1单元1403号房[不动产权证号:琼(2021)澄迈县不动产权第00073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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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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