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院现启动《海知说案—知识产权精品案例评析》一书公开出版发行服务的采购工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出版社前来报名参加。相关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知说案—知识产权精品案例评析》一书公开出版发行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根据我院提供的文稿,完成《海知说案—知识产权精品案例评析》一书的全流程出版发行工作。
3.项目采购预算(上限):¥100,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4.项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怡路8号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
二、出版社资格要求及提交资料说明
1.信誉良好,出版社近三年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不存在合同违约情形,以上请提供声明材料并盖章;
2.出版社近三年无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违法违规,受到法律、纪律责任追究的情形,以上请提供声明材料并盖章;
3.出版社近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及盖章);
4.出版社应具有图书出版许可证(提供证明);
5.提供收到书稿至完成出版发行的预期出版时限;
6.以书稿总字数30万字提供详细服务方案:包含申请书号、封面封底初步设计、校对编排情况、印刷纸张标准、首印数量、首印赠书数量、预期书籍定价、作者回购折扣率、版权费用等,并按照市场行情提供报价单。
三、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一份,必须密封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周四)上午9: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怡路8号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304室审判事务部,联系电话:成先生0898-68621731/68659203。
3.我院将组成评标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投标公司进行评标,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等。
五、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通告及案例:
海南法院发布一起串通投标典型案例
(https://www.hndnews.com/p/657267.html)
恶意串通投标!海南3家公司被处罚
(https://www.hndnews.com/p/685359.html)
因涉及串通投标,海南这一采购项目中标无效
(https://www.hndnews.com/p/662020.html)
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归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
2024年11月27日